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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扎实做好开发区管理机构规范工作

来源:渭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1-13 15:34

?省委编办《关于渭南市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审核备案意见的通知》(陕编办发〔2021〕111号)下发后,市委编办高度重视,将规范工作作为推动开发区创新发展的重要契机,按照改革精神和文件要求,结合渭南实际,积极稳妥做好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的相关工作。

?一、全面安排部署,管理机构设置进一步优化

?根据中省改革精神要求,市委编办及时拟订《关于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并按程序于9月2日提交市委编委会议研究,经研究同意后,9月3日,正式以市委编委名义印发《实施方案》(渭编发〔2021〕8号),全面安排部署我市改革工作。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为避免开发区同质化和低水平恶性竞争,对全市范围内设置分散、职能重叠的开发区管理机构进行优化整合,全市开发区管理机构由18个减少到14个,数量进一步精简,设置进一步综合,统筹区域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凸显。

?二、扎实组织实施,机构编制事项进一步规范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按照渭南市委“开发区管理机构规范工作要与我市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调整相衔接”的工作部署,市委编办及时对接市级相关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研究提出了新的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渭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机构“三定”规定意见和相关机构的调整意见,并与相关部门沟通到位。

?在省定框架内,重新提出了全市14个开发区管理机构的“三定”规定意见,科学核定管理机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等机构编制事项。新的开发区管理机构职能以经济功能为主,聚焦加强党的建设,突出经济管理和投资服务的功能定位。

?三、强化协同联动,编制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

?按照改革精神,结合外地市经验,积极探索符合开发区工作特点的编制管理方式,在市级管理的渭南高新区、渭南经开区推行市场化用人的“员额管理”,最大限度提升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同时明确由组织人事部门研究批复开发区人事制度、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激发人员干事创业的活力。

?优化派驻开发区机构设置,根据开发区管理机构整合的实际,同步提出上级部门原派驻开发区机构的优化调整意见,派驻机构受派出部门和开发区管理机构双重领导,以派出部门管理为主,其人员编制继续使用派出部门编制。严格开发区管理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不突破规范前的总量,机构设置随管理机构规范一并调整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