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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职责定位 服务中心工作
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2023年度全市机构编制重点改革和工作回眸
来源:中共渭南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1-17 10:04

2023年,渭南市委编办在市委、市委编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委编办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编委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践行“编制有限、服务无限”工作理念,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三个年”活动,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创新,聚力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推动机构编制事业不断开创新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机构编制保障。

深化改革成果,统筹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市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改革精神,结合渭南实际,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深化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将制定市管开发区“三定”规定以及开发区下属事业单位、市级部门开发区派出机构调整作为工作重点,依据改革方向、管理权限、任务重点,统筹做好开发区各类机构设置工作。印发《中共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共渭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渭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和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下属事业单位、市级部门开发区派出机构等11项机构编制事项调整文件,着力搭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组织框架。针对经开区公安管理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研究提出经开公安分局设置意见。

全面完成国防动员体制改革。立足职能分工,分类梳理涉改单位职能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情况,形成《涉改部门改革事项一览表》《县级人防机构设置情况表》等,明确“市县一体推进”的改革思路,提出职能划转和机构整体转隶的体制调整措施,印发《关于调整组建渭南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的批复》《关于调整组建县(市、区)国防动员办公室的批复》,明确机构组建要求,研究制定市、县部门“三定”规定,完成市县国防动员体制改革任务。编办被市委、市政府、军分区表彰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

稳步推进疾控体系改革。落实国家疾控体系改革方案要求,认真梳理我市卫健、疾控相关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情况,深入县(市、区)开展基层专项调研,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方案,印发《关于成立市县疾病预防控制局的通知》,指导督促市县两级按要求完成疾病预防控制局机构设置工作,全面落实改革要求。

精心做好党政机构改革筹备工作。立足中省改革目标任务,扎实开展新一轮机构改革筹备工作,组建市委编办机构改革专班,专题学习传达中省机构改革精神,领会改革要义,明确目标任务,理清改革思路,对标对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先后10余次赴省委编办机构改革办公室进行专题汇报,逐领域开展调查研究,梳理涉改部门职能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现状,分类建立台账,整理“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历史沿革文件,研判评估机构运行变化情况,科学制定改革方案。组织召开全市编制系统机构改革工作会议,传达中省有关精神,先后3轮逐县(市、区)征求改革意见建议,加大改革指导力度,明确县级机构组建方向和有关改革筹备工作。目前,我市机构改革各项准备工作均有序进行,待全省改革方案正式公布后,即按程序上报方案、组织实施。

积极助力卫生领域改革。聚焦公立医院编制不足、结构不优、人才难保留等问题,印发《关于调整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在市级两所公立医院实行审批制和备案制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落实中省“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监管和经办相对分离”要求,印发《关于调整市医保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设立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优化调整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机构设置,有力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和“三医联动”改革。

组织实施“交所合一”试点改革。有效破解基层公安警力不足和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力量薄弱问题,按照“整合警力资源、完善警务机制、提升警务效能”思路,指导白水县开展“交所合一”试点改革。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形成《渭南市白水县探索“交所合一”改革“三优三新”构建立体治安防控格局》,在陕西省委编办《机构编制工作动态》(第3期)、陕西省委深改办《改革工作动态》(第40期)交流推广。

聚焦主责主业,持续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围绕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严控总量、统筹使用、科学增减,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不断提升。

全力保障农田排水排碱机构建设立足我市实际,结合市人大、市政府有关农田排水(碱)恢复保护工作要求,全力支持排水排碱机构设置,印发《关于设立渭南市农田排水排碱工程管理中心的批复》,将排水(碱)工程规划、组织实施等行政管理职能交由市水务局机关承担,日常业务工作由新设立渭南市农田排水排碱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并在华州区、华阴市、富平县设立排水排碱管护中心,进一步对临渭区、大荔县、蒲城县现有排水碱专管机构名称和职能进行规范,构建机构设置合理、运行顺畅、履职高效的排水排碱工作体系。此项工作在2023年10月“全市农田排水(碱)工程恢复保护工作现场观摩推进会”上,市政府主要领导对编办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围绕市六次党代会提出的“全面建成黄河中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总目标,牢牢把握新定位、新目标、新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关于设立渭南市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促进的机构意见》,印发《关于在市发改委设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科的批复》,明确机构设置和职能职责,夯实主体责任,全力助推我市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持续优化教育医疗卫生编制资源配置。开展教育专项调研,形成《渭南市教育编制资源使用专项分析报告》,为更好科学统筹教育编制资源提供参考。配合完成2023年度教师、医疗卫生人才招聘计划审核工作,共下达新任教师招聘计划878名、特岗教师招聘计划730名、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计划9名;下达医疗卫生类事业单位招聘计划185名、基层卫生健康人才“县管镇聘村用”招聘计划315名,有力促进了教育卫生事业发展。

持续加大高层次人才招引支持力度。为强化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共为市卫健委、市教育局、渭南职业技术学院等16个部门下达2023年高层次人才招引计划186名,其中运用省委编办人才编制“周转池”下达计划113名。为吸引优秀教师、医疗卫生人才来渭,积极配合组织、人社、教育、卫健部门开展进校园招聘工作,为教育系统下达2023年进校园招聘计划206名、2024年招聘计划207名;为卫健系统下达2023年进校园招聘计划116名,持续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严格做好市县两级机构编制事项调整。按照“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思路,围绕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社会保障、改善民生等,今年先后完成市财政局部分内设机构调整、华山景区党工委管委会机构编制调整、大荔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机构设置等机构编制调整事项34项,完成华阴市等5县(市)20所学校设置。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落实情况为突破口,实地调研并指导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进一步落实改革精神,确保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职能的高效履行。积极发挥机构编制部门职能作用,保障公共服务需求,完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戏曲研究院、垃圾分类服务中心、湭河水库管理机构职能调整等各类机构编制事项的优化完善工作。

强化刚性约束,严格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律”意识,持续推动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

推行市县权责清单制度。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做到有序推进。组织召开全市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县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座谈会,做到组织严密推进有序。建立审核流程,实施三级联审制度,确保审核科学规范。通过专人负责、定期督促、政策解释等途径,加强县级工作指导,保证市县同步推进。标准化实施权责清单,推进政府职能精准化管理,经过近3个月的集中审核,全面完成市级45个部门4478项行政事项赋码和平台发布工作。工作经验先后在陕西省委编办“机构编制工作动态”专刊第四期、省委编办网站、市委深改办“渭南改革动态”刊载。

提升实名制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周更新、月汇总、季分析、半年比”工作机制,动态调整“两个台账”及实名制系统信息,及时反映重点领域机构编制保障成效。探索建立我市实名制管理问题诊断机制。开展机构编制数据比对工作,确保机构编制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规范性,针对发现的管理不规范、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建立台账,扎实整改。

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持续推动省委编办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印发《渭南市机构编制政策及纪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回头看”,确保省委编办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紧盯重点改革任务开展督查,及时对各县(市、区)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及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等进行督查,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落实落细,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严肃性和权威性。

强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完成177家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针对开发区登记情况复杂的现状,印发《关于高新区体制改革后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宜调整的通知》,采取审批和备案相结合的办法,确保新旧体制平稳过渡。采取“法定代表人+举办单位+登记管理部门”三审模式,共审核公示年度报告3500余份。在全省首家建立登记管理异常名录制度,创新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的手段。扎实开展绩效评估,共评估市级28家事业单位,督促事业单位自觉履职尽责,不断提升公益事业服务能力和水平。

抓好调查研究工作。以“走基层、惠民生、解难题、促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调研内容布局,立足机构编制部门职责定位,认真制定调研计划,积极组织开展调研工作。全年,市县共形成调研报告34篇,其中,市委编办11篇,县(市、区)委编办23篇。18篇参与全市2023年度机构编制调研成果评审,5篇向省委编办申报全省机构编制工作创新成果,7篇参评全省优秀调研成果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