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渭南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主要宣讲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应采取的几种处理措施以及通报的几种方式:
三种处理措施
1.通报批评;
2.责令限期纠正;
3.予以纠正。
同时明确上述处理措施,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依照规定合并使用。
通报的方式:
1.对有典型性、普遍性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报同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后,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2.通报批评由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或者会同相关部门以书面形式作出,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采取点名或者不点名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