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孝感、湖南岳阳等地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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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湖南、湖北考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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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进一步理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根据年初调研工作安排,5月27日--6月2日,市编办成立专题调研组,赴湖北孝感市、十堰市,湖南岳阳市、华容县,就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开展实地调研,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岳阳市基本情况。岳阳市是江湖名城、工业重镇,是国家长江经济带和长江中游城市群的节点城市。总面积1.5万平方公里,总人口560万。辖2市4县3区和4个非行政区。2016年,岳阳市及下辖的临湘市、华容县被湖南省确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地区。岳阳市涉及232家事业单位,其中市本级91家(含执法机构31家),县级141家(含执法机构50家)。通过改革,调整理顺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5697项(市本级977项、试点县市4720项);减少事业机构69个(市本级27个、试点县市42个);置换核增行政编制189名(市本级111名、试点县市78名),精简事业编制1322名(市本级742名、试点县市580名);减少领导职数179名(市本级143名、试点县市36名)。目前,岳阳市的改革试点工作已全面完成。
(二)华容县基本情况。华容县地处湘北鄂南边界,辖14个乡镇3个管理区161个村场。现有行政机构77个,事业机构397个。核定编制13022名,其中行政编制2025名,事业编制10997名,实有在编人员12961人。2016年底被确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县,清理行政职能2430项,涉及行政许可57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奖励等行政职能151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职能2221项,目前已完成了各项改革试点任务。
(三)孝感市基本情况。孝感市地处湖北省东北部,长江以北,汉水之东,是中国唯一一座以孝命名的地级城市。辖1个国家级高新区7个省级开发区3个市3个县。总面积8910平方公里,户籍人口530万,城区人口55万,常住人口90万。市级现有事业机构302家,事业编制11763名,实有在编9233人。2016年8月,孝感市(本级)及下辖的安陆市、应城市被湖北省政府确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地方。2016年12月,市编办、市改革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调研组经过调研摸底,完成市级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调研报告,拟定了改革初步方案,涉及13个部门的职能和机构编制调整。2017年11月,经中编办备案同意,省编办已批复同意了孝感市改革试点总体方案。
(四)十堰市基本情况。十堰市位于湖北省西北部,国土面积23680平方公里,人口345.94万人。辖2市3县3区,共有事业机构578个,编制26838名,其中行政编制4554名,工勤编制323名,机关其他编制180名,事业编制21781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累计撤销整合事业机构64家,收回编制929名。截止目前,市直505家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全面完成,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83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79家,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19家,暂不进行分类24家。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暂未启动;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已拟定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二、经验做法
(一)精心组织部署,让改革气势更“高”。提高政治站位,将改革试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科学组织实施,稳扎稳打推进。一是坚持高起点谋划。两个涉改市均将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党政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统一思想、坚定决心、积极稳妥、圆满完成任务”的工作方针,成立以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推进改革试点的强大合力。二是坚持高规格部署。市委、市政府组织高规格动员会,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县市区相关领导参加会议。同时,通过网络、电视台、报社等市内外媒体,将改革试点的精神、内容、要求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坚持高标准推进。出台本市《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方案实施意见》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操作规程》,成立工作组,对涉改单位进行全程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实行时间倒排、进度倒逼、挂图作战,形成整体联动的良好势头。
(二)强化政策配套,让落实推动更“强”。岳阳市涉改人员4716人(其中市本级2082人、试点县市2634人),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一方面,及时下发机构、职能、人员编制调整的文件,市人社局制订了《关于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人员安置过渡实施方案》。根据“人随事走”的原则,办理涉改人员的划转手续,共划入行政机关625人,其中市本级254人,试点县市371人。另一方面,为加大涉改人员的消化力度,岳阳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从涉改单位中择优选调人员的办法》,规定市直部门选调人员优先从涉改单位选调。
(三)推动政事分开,让职责关系更“明”。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进行合理调整。一是明确行政职能归位行政机关。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许可、行政裁决、行政决策等行政职能回归机关。对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机构行政职能回归后,在行政机关设立相应的内设科室,不再保留其事业单位建制,如岳阳市房产局、市金融办等8个处级事业单位都没有保留事业单位建制。二是明确执法职能归位综合执法机构。加强与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衔接,将涉及交通运输部门的路政、运政等执法职能整合,组建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将涉及农业、畜牧兽医、渔政、农机安全监理等执法职能整合,组建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将水政监察、河道采砂等执法职能整合,组建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三是明确公益职能归位事业单位。加大对公益职能相近的事业单位整合力度,将市直农业、畜牧兽医、农机领域的检测检验、科学研究、技术推广职能进行整合,分别成立市农业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站;将住建、房产领域的房屋安全鉴定、室内装饰装修、公租房和廉租房管理等职能进行整合,组建市保障性住房中心。通过改革,岳阳市直共整合精简公益事业单位14家,农业系统主要分4大块:综合执法、综合检验、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四)严控机构编制,让资源配置更“精”。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分配”的原则,让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发挥最大效益。一是精简机构。岳阳市事业机构减少69个,核减编制166名,市直整合职能相近的公益事业单位和执法机构,分别精简机构14个、10个;孝感市本级减少事业单位27个。同时,结合改革试点,对事业单位的机构规格予以规范,要求部门所属公益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一般应低于其举办主体或主管部门的机构规格,较好的理顺了工作关系。二是精简编制。两个市均严格执行“2%比例”的行政编制置换标准和“3:2比例”的事业编制核减标准,岳阳市核销财政补助事业编制287名(市本级166名、试点县市121名)。孝感市核减编制141名。同时岳阳市结合实际,分别按照100%、10%、5%三种比例,对涉改县市事业单位进行编制核减,一次性精简事业编制1035名(市本级576名,试点县市459名)。对于收回的事业编制将统筹调剂使用,着重解决社会发展、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的编制需求。三是精简领导职数。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岳阳市减少领导职数179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45名(正处级5名、副处级40名),科级领导职数134名。华容县核减科级领导职数20名(含纪检体制改革应消化的纪检领导职数5名),实际需消化科级领导干部22人。
三、意见建议
虽然我市暂未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但由于此项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改革内容直接涉及到下半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根据调研情况,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统筹推进行政和事业单位改革。以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为契机,借改革大势,统筹推进、同步实施我市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理顺同机关的关系,推进政事分开,力争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按照中央提出的“能转职能的不转机构、需转机构的实行综合设置的原则”,对于我市现有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其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同时,将单项改革如文化综合执法机构的改革也纳入机构改革一并考虑,争取一步到位。
(二)统筹规范同类事业单位改革模式。同类事业单位改革,特别是副处以上(县市区是副科以上)的事业单位,建议参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要求,全市自上而下统筹规范改革模式,整体并入或者划转行政职能后成立事业单位。如湖南省改革试点中,对于公路局的改革就有不同版本,有的是行政职能划转后仍保留了单独的正处级机构,有的是整体并入市交通运输局后,设立副处级的公益事业单位公路养护中心,造成不必要的不平衡和攀比。
(三)统筹完善改革配套政策。改革涉及机构、编制、人员的调整,中省的配套政策相对宏观,实际操作中难免遇到困难。建议改革前,积极与组织、人社沟通,在中省相关配套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相关政策,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人员过渡安置政策。明确职能划转后机构和人员问题:一是原参公事业单位行政职能剥离后,不再列入参公管理范畴,原参公人员的身份、待遇问题;二是整合组建的综合执法队伍,有的执法队伍已参公,有的没有,整合后单位是否参公,人员是否都参公等一系列问题;三是改革后,行政机关人员超编严重、领导职数消化压力巨大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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