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党和政府机构改革基本完成?
机构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市县严格落实中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安排部署,以省委、省政府批复的《渭南市机构改革方案》为统领,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出发点,以推进市县党政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高质量制定改革方案,高标准抓好任务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改革任务。2019年5月20日至23日,省委编办机构改革调研评估组对我市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调研评估,调研评估组充分肯定渭南市改革工作,认为市县各项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机构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市级严格落实《渭南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完成党政机构组建、职责调整、“三定”规定制定等工作。组建优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等8个党委议事协调机构,建立健全市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市委组织部等3个市委工作机关在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等方面的归口管理职能,进一步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新组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14个机构,调整优化市审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个机构职能。33个涉改部门的职责、机构编制划转文件全部印发,76项职责及相关机构编制全面划转到位。
各县(市、区)按照市级批复的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改革,11个县(市、区)党政机构“三定”规定均已制定印发(不含公安机关),县级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县级行政编制总量未突破。镇(街道)机构改革同步实施,“六办三站一中心”机构框架等改革要求全面落实。
持续深化群团组织改革,重新制定市级9个群团机关“三定”规定,优化和调整职能配置46项,进一步突出群团团结教育、维护权益、服务群众功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方面,制订完成《渭南市市级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划转373项行政许可和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划转事项清单。县级改革方案审核完毕。市县改革方案将于近期提交市委深改会议研究审定后实施。同步推进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从市级各部门中划转122名行政编制、12名政法专项编制,全部用于派驻纪检监察改革和强化纪检监察、巡察机关,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具体要求。
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方面,贯彻落实中省改革要求,集中2个月的时间,对全市事业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逐单位梳理承担的行政职能,明确改革目标。市本级共梳理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68家,承担的行政职能共计515项,县级共梳理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681家,行政职能全部按照要求回归机关,并纳入相应部门的“三定”规定。坚持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与党政机构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统筹衔接、协同推进。改革后,共减少事业单位267家,收回事业编制886名。目前,已基本完成主要改革任务。
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体现。从体制机制上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机构职能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使党的领导在体制机制上充分体现、全面落实。二是优化协同高效的职能体系进一步完善。坚持把转变职能和优化职能配置作为着力点,在整合职能、组建机构上既有“物理变化”又有“化学反应”,厘清了部门职责边界,贯彻了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确保了上下贯通、执行有力。三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化。聚焦民生和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信访、扶贫等领域机构职能体系得到完善,职能更加优化,力量不断充实,机构改革成果更好地惠及全市人民。四是事业单位职能进一步明晰。通过职能划转,市本级68家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回归机关,实现了“政事分开”;事业单位整合设置、优化调整,有效提升了公益服务能力。五是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性进一步提升。严格贯彻中省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和纪律要求,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不断强化,机构编制工作严肃性权威性充分体现。
华阴市:领导重视、动作迅速。成立了由华阴市委副书记为组长的改革工作推进专班,负责改革的协调推进,2月11日在全市率先召开机构改革动员会,2月18日全市首家全面完成新组建部门的领导任命、机构挂牌工作。期间,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关于明确我市机构改革期间涉及撤销划转单位临时负责领导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机构改革期间补充事项的通知》,强化程序和质量管理,促进改革期间各环节工作有序衔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